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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物料、工具管理平台
发布时间: 2023-12-08 浏览量:39
  • 意向投入金额:
  • 产业领域:
  • 单位名称:哈尔滨恒达交通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单位属性:
  • 信息有效时间:
  • 需求类别: 技术需求
  • 所在地区: 哈尔滨市
需求详情REQUIREMENT DETAILS
联系人 魏思佳 联系电话 13845028100 邮箱
项目简介 技术需求: 一、工具管理: (1)采用面部识别技术进行人脸身份识别。 (2)采用RFID技术实现工具无接触的自动盘点功能,实现工具或者工具包的位置状态动态实时识别。 (3)采用动态门控锁技术,实现工具柜的按需开门。 (4)采用磁扣扫描次数、强度、辅助节点交叉作用多元加权识别算法、提升工具识别及时及准确度,有效降低的误报率(目前误报率约为千分之一)。 (5)多级别的参数处理:为更好地支持不同作业的柔性化运行,系统需要具备灵活的参数配置能力。 (6)个性化界面配置:为更好地支持不同用户的个性化展示,页面需要具备灵活的界面定制能力。 二、物料管理: (1)采用面部识别技术和IC卡方式进行身份识别。 (2)物料管理设备可安装至客户使用现场,且物料领用全过程无人值守。 (3)取用人员领取物料时,系统实时计量领取数量。 (4)物料维护过程可累计,无需重新计量,便于管理者随时更换物料。 (5)物料管理装置之间可以相互访问,具备远程统一管理功能。 合作内容: 哈尔滨恒达交通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资、由合作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完成项目的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合作完成项目单位所共有。软件著作权、专利权人为甲乙双方及专利申请单位,专利的共同实施、授权他人实施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所获得的收益、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由专利权共有人共同分配,分配比例根据对专利成果所作贡献共同协商决定。成果完成各方单位如有一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其他合作单位可以共同申请,成果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在不侵犯其他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免费实施该项专利。拥有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的任一单位可以在非商业前提下单独实施该专利,但为满足商业目的而实施该专利必须获得专利权的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明确由实施此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在各单位的分配。拥有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的任一单位在项目结题两年后具有独自在该专利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而取得新的专利成果的权利,由新专利带来的收益归该单位独享。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实施本项目及其子课题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国家,项目责任单位有免费使用的权利。欲将本项目子课题的研究成果申报各类奖项的单位,需征求其他合作单位的意见,做到公开透明,不可隐瞒其他单位而单独申报,以防造成总项目不能保持其项目的完整性和获得应有的评价。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哈尔滨恒达交通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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